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5年度杭州市技术改造先进企业优秀项目和技改工作成绩显著单位先进个人的通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06〕110号
【发布日期】 2006-04-20
【实施日期】 2006-04-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5年,我市工业企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自主创新,在加大技改投入、调整产品结构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技术改造的先进企业、优秀项目和技术改造工作成绩显著单位、先进个人。
  为加快我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市政府决定,对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等10家2005年度技术改造先进企业、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年产20万条轿车子午胎技改等19项技术改造优秀项目,拱墅区政府等5个技术改造管理工作成绩显著单位,杭州卷烟厂张思云等47名技术改造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推进我市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2005年度杭州市技术改造先进企业名单
  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
  杭州松下马达有限公司
  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