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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市工业经济增长目标考核先进区县(市)工业强镇(乡街道)和特色城镇工业功能区(省级经济开发区)考核示范单位先进单位达标单位的通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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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06〕109号
【发布日期】
2006-04-20
【实施日期】
2006-04-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5年,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工业兴市”战略,增强服务意识,引导企业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推动了我市工业经济的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经考核,市政府决定对2005年度全市工业经济增长目标考核先进区、县(市)和综合经济效益考核前10名的工业强镇(乡、街道)以及特色城镇工业功能区(省级经济开发区)考核示范单位、先进单位、达标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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