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甘肃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制定的《甘肃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甘肃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 地方病是指在一定地区发生的生物地球化学性疾病、自然疫源性疾病和与不利于人们健康的生活方式密切相关疾病的总称。我省是地方病流行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全国重点防治的8种地方病(鼠疫、碘缺乏病、血吸虫病、克山病、大骨节病、布病、砷中毒、氟中毒)除血吸虫病外,其他7种地方病均有分布。据统计,全省87个县区市(含嘉峪关市)有2种以上地方病发生,73个县区市有3种以上地方病发生,有的县区市甚至多达5种。全省43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均是地方病流行的重病区。病情较重的地方病主要分布在陇南、陇东丘陵地带、中部干旱地区和甘南、河西少数民族地区。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广大地方病防治工作者几十年的艰苦努力,我省地方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一是现已查明全省鼠疫疫源地面积共计801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六分之一,分两类三大片,主要分布于酒泉、张掖、武威、白银、甘南等5市州的10个县。1998年、2000年、2004年各发生一起人间疫情,由于发现、报告及时,组织指挥有力,控制措施得当,使疫情得到迅速扑灭。二是全省居民户合格碘盐食用率由1999年的694%上升到2004年的839%,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由1999年的113%下降到2004年的94%,8—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由1999年的2008%上升到2004年的2192%,碘缺乏病防治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三是截至目前,全省进行过各类改水的氟病轻病村达1362个,中等病村839个,重病村143个,受益人口70多万。四是全省有74个县区市达到布病“稳定控制区”标准,13个县达到“基本控制区”标准。五是大骨节病、克山病发病得到有效控制。 由于受自然、社会以及经济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省地方病防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是发生人间鼠疫疫情的可能性随时存在,甚至可能造成异地传播和蔓延。二是我省是全国7个碘缺乏病防治工作未达标的省份之一,碘缺乏病防治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三是我省大骨节病现症病人还有约14万人,其中12岁以下儿童病人约15万人,病区受威胁人口650万。四是全省氟病区仍有3131个轻病村、703个中病村、29个重病村需进行改水。五是布病、克山病的发病有回升趋势。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地方病的流行,维护病区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病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我省地方病的流行特点与防治现状,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领导、齐抓共管、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积极性,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多渠道筹措资金,切实落实综合防治措施,加快地方病防治进程。 (二)基本原则 1政府领导,齐抓共管。各级政府要将地方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合作,加强协调,立足本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发挥各自优势,推动防治工作扎实有效、深入持久地开展。 2预防为主,科学防治。通过改造病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减少并努力消除各种致病因素;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让群众了解地方病的危害和防治知识,形成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积极主动地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