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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府机关实行佩证上岗制度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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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山东省临沂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4-20
【实施日期】
2006-04-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府机关实行佩证上岗制度的通知
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府机关实行佩证上岗制度的通知》(临政办发(2006)39号)要求,为提高我县政府机关行政效能、树立和维护政府机关的良好形象,自2006年5月1日起,在全县政府机关实行佩证上岗制度,现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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