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工业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业: “十一五”是我市工业经济实现战略转型的重要时期。为贯彻落实“十一五”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强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尽快推动工业结构调整,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业经济发展全局,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采取激励措施,优化投资环境,推动产品、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布局调整,大力倡导自主创新,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品牌、优势企业、优势基地和产业集群,确保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 1.加快工业结构调整步伐。充分发挥市场导向和政策引导作用,强力推进结构调整,从根本上转变工业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实现经济社会的集约发展、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2.合理调整工业布局。科学规划,加强调控,使企业在布局上相对集中,逐步解决工业布局散乱的问题,促进产业集聚,形成若干个有集聚效应的工业园区,为工业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建好平台。 3.打造产业基地。加快优势产业发展,“十一五”末,力争把我市打造成为国际化铅锌产业基地、河南省煤化工基地和中原城市群能源工业基地。 4.做大做强骨干企业。创造环境,支持骨干企业尽快做大做强,“十一五”末,销售收入超100亿元的企业达到3户,超50亿元的企业达到3户,超30亿元的企业达到5户。 5.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工业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力度,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环境、社会协调发展。“十一五”末,单位工业总产值能耗比“十五”末下降25%。 二、强力推进结构调整 (三)工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目标。大力实施“五?二?一”工业结构调整规划,做强做优五大支柱产业(钢铁工业、铅锌工业、能源工业、化学工业、建材工业),做大做强两个成长型产业(机械制造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十一五”末,五大支柱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6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0%左右。加强对工业结构调整的指导,制定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导向目录为动态性目录,将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工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做出调整。 (四)工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和途径。结构调整要按照规模上调大、技术上调高、产业链条上调长的要求,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新产品开发。结构调整的重点是鼓励、引导企业拉长产业链条,发展循环经济、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五)设立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市政府每年安排不少于500万元的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产品深加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等新建项目的奖励。结构调整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按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六)建立工业结构调整项目扶持政策。 1.对符合导向目录、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依据其上缴土地出让金的额度给予相应的资金扶持。投资5000万元—1亿元(含下限不含上限,下同)的,按缴纳土地出让金(除用于农业土地开发以外)的40%扶持项目建设;投资1亿元—3亿元的,按50%扶持;投资3亿元—5亿元的,按60%扶持;投资5亿元以上的,按70%扶持。 2.对高新技术项目加大扶持力度。投资2000万元—5000万元的,按缴纳土地出让金(除用于农业土地开发以外)的40%扶持;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按60%扶持(经省、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项目在此基础上再优惠10%—20%)。 3.投资规模由市工业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国土局、统计局和相关评估部门认定。项目建成验收后,市财政将扶持资金按标准一次性拨付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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