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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关于2006年桂林市劳动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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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2006〕82号
【发布日期】 2006-04-20
【实施日期】 2006-04-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关于2006年桂林市劳动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劳动竞赛委员会《2006年桂林市劳动竞赛活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五月八日
 

2006年桂林市劳动竞赛活动方案
 

  2006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改革发展,我市“十一五”开局之年,为了贯彻落实全区“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竞赛活动动员大会精神, 推进 “ 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 ” 活动深入开展,培养一大批知识技能型、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人才,努力建设一支适应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职工队伍,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桂林市政府决定,在全市继续组织开展十个行业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和以经济技术创新为重点的劳动竞赛活动。为搞好这项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赛范围
  劳动竞赛主要在我市的工业、交通、旅游、商贸、城建、环卫、市政公用、科技、教育、金融、医疗卫生、政法等系统和行业,以及党政机关中开展。
  二、竞赛形式和内容
  (一)开展职工劳动竞赛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的形式
  开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振兴桂林经济的劳动竞赛和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各行业、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要根据实际,突出主题、突出重点。在行业系统和企业中组织开展争当创新型班组和创新型标兵活动;组织职工进行科技知识、业务知识培训和技术比武、岗位练兵活动;组织职工开展提合理化建议活动;组织职工开展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改造、技术攻关、技术协作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在行政和事业单位中要开展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的活动,提高办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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