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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长春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4-20
【实施日期】 2006-04-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文教局),市直单位:
  近年来,国家和省、市对校舍安全、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十分重视。在各县(市)、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从2001年至2005年我市连续进行了为期5年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并通过对口支援、扶贫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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