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金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烤烟专用肥料贷款及销售办法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贵州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金府办[2006]66号
【发布日期】
2006-04-20
【实施日期】
2006-04-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金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烤烟专用肥料贷款及销售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工作部门:
为提高今年全县烤烟质量,切实解决广大烟农资金短缺,肥料投入不足的问题,确保全县种植烤烟6.04万亩、收购烟叶15.5万担(其中13.54万担正等级、1.96万担出口备货),计划需烤烟专用复合肥3624吨,硫酸钾755吨,经研究,现将2006年全县烤烟专用复合肥贷款、销售、供应办法通知如下: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