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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年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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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冀劳社办[2006]48号
【发布日期】 2006-04-20
【实施日期】 2006-04-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年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扩权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决定在2006年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年活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是行政执法部门内部监督的重要形式,是保障全系统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关系政府部门的社会形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都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严格依照《行政复议法》赋予的职责,加强部门法制机构建设,认真搞好行政复议工作。设区市要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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