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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莆政办〔2006〕69号
【发布日期】 2006-04-20
【实施日期】 2006-04-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莆政办〔2006〕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4月8日凌晨,漳州龙海市颜厝镇一座四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民宅发生火灾。漳州市消防部门调集6部消防车51名官兵,经过近1个小时的奋战,才将火灾扑灭。火灾共造成9人死亡,4人受伤。火灾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委副书记王三运,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鲍绍坤,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张新枫,公安部消防局局长郭铁男,省公安厅厅长陈由诚等领导分别作了重要批示。王三运副书记要求“认真分析近段火灾抬头之势,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势头,消除隐患。”为此,省公安厅专门下发了《关于龙海市一民宅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紧急通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当前火灾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增强抓好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一季度,全省共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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