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秀屿区2006年度第一批次村镇建设(工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06]173号
【发布日期】 2006-04-20
【实施日期】 2006-04-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秀屿区2006年度第一批次村镇建设(工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闽政文[2006]173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
  《关于秀屿区2006年度第一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请示》(莆政土(2006)4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