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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我市保供电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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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深府办〔2006〕64号
【发布日期】 2006-04-20
【实施日期】 2006-04-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我市保供电工作的通知
深府办〔2006〕64号


  根据全省电力供需形势分析,2006年我市电力供需矛盾仍然突出,预计全年深圳电网最高负荷将达到830万至850万千瓦,同比增长11%以上,供电量4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全年最大电力缺口100万千瓦左右。虽然我市电力供应情况将随全省供电情况逐步改善,但东部电厂和前湾电厂的建成投产尚不确定,电煤供应仍然紧张,燃油价格居高不下,局部电网“卡脖子”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电力设备长期疲劳运行存在安全风险等,都将对今年我市电力供应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特别是上半年,由于西电和三峡电大幅减少,大批机组检修,以及新增电源主要集中在下半年,省网供电指标增长有限,我市保供电形势尤其严峻。为做好2006年我市保供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树立新的资源观,努力向管理和规划要电
  按照新的资源观要求,在提高电网供电能力的同时,大力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启动《深圳市电力需求侧管理规划》研究制订工作,切实促进用户改善电力消耗模式,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提高能源利用效益。在制订电力发展规划时,要将电力需求侧管理的资源作为虚拟电源纳入电力总体平衡,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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