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保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经营行为的通知 云保监发〔2006〕66号 各财产保险分公司、省保险行业协会: 为加强财产保险业务规范化管理,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保险业又快又好的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经营行为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公司应从又快又好、做大做强保险业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遵循“速度、效益、诚信、规范”八字方针,以规范促发展,以规范出效益。实现财产保险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效益明显提高。 二、严格执行经保险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的条款费率 (一)各公司在经营活动中要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严格执行经保险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加强对各分支机构执行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情况的管理。严禁擅自修改或调整经保险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的条款费率,严禁使用未经批准或备案的条款费率、擅自降低费率、任意扩大保险责任、改变承保方式、免费赠送险种、零费率承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