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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十政办发[2006]20号
【发布日期】 2006-03-20
【实施日期】 2006-04-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十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十政办发[2006]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十堰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你们遵照执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十堰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监督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实施监督管理,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充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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