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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中国宁夏国际经贸洽谈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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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06]74号
【发布日期】 2006-04-21
【实施日期】 2006-04-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中国宁夏国际经贸洽谈会”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各有关企业:
  为进一步扩大我区企业的对外经贸交流和合作,加快我区“引进来”和“走出去”步伐,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2006年9月21-22日在银川举办“中国宁夏国际经贸洽谈会”。
  本届“中国宁夏国际经贸洽谈会”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作为支持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宁夏分会(简称:宁夏贸促会)承办,自治区商务厅、招商局、工商联协办。在2005年成功举办“宁法国际经贸合作论坛”的基础上,本届“中国宁夏国际经贸洽谈会”将邀请更多有实力和具体合作意向的境外商贸组织、企业来宁,与我区企业进行一对一的经贸洽谈和项目对接,洽谈合作内容涉及农牧、能源、冶金、化工、食品、医药、建材、机械、旅游、环保、纺织等众多领域。
  举办“中国宁夏国际经贸洽谈会”,旨在打造宁夏对外经济贸易合作洽谈的长期会议品牌,对于促进我区的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有关企业参加本届“中国宁夏国际经贸洽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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