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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自府函〔2006〕48号
【发布日期】 2006-04-21
【实施日期】 2006-04-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自贡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自府函〔2006〕4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府函(2005)188号)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据调查,我市尚有83万人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解决这些人的安全饮水问题,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这项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来抓,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防治并重、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建管并重”的原则,全面改善农村饮水条件,特别要重点解决高砷水、苦咸水和污染水等水质问题和局部地区饮用水水量不足的问题,提高生活用水质量和供水保证率,到2010年解决好3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到2015年解决好6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到2020年解决好8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实现农村人口全部饮用安全、卫生水的目标。
  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围绕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目标,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市、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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