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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保监局关于印发《广东保险业创新发展指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保监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4-21
【实施日期】 2006-04-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保监局关于印发《广东保险业创新发展指引》的通知
 
 
驻粤各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
  为提高保险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广东保险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广东实际情况,特制定《广东保险业创新发展指引》(见附件)。现将该指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该指引要求贯彻执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保监局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广东保险业创新发展指引


  为提高保险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广东保险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广东实际情况,现就推进广东省保险业创新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则
  广东保险业要按照建设创新型广东保险业的要求,加快建设广东保险创新体系,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企学研相结合的创新发展体系,着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为转变保险增长方式提供强大技术支撑。
  二、强化保险创新意识
  (一)解决广东保险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必须依靠创新发展,找出路,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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