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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保监局关于报送寿险公司分支机构非现场监管信息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保监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4-21
【实施日期】 2006-04-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保监局关于报送寿险公司分支机构非现场监管信息的通知
 
 
驻粤各寿险公司: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报送寿险公司非现场监管信息的通知》(保监发(2006)32号)要求,现就报送寿险公司分支机构非现场监管信息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2006年6月9日前。
  二、报送对象
  2002年12月31日前开业的寿险公司。
  三、报送内容
  详见寿险公司分支机构非现场监管信息内容(附件)。各公司在报送非现场监管信息时,应同时列明定量指标的详细计算过程和指标值,并根据要求对定性指标进行如实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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