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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嘉峪关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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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嘉政发[2006]26号
【发布日期】 2006-04-21
【实施日期】 2006-04-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嘉峪关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嘉峪关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务院《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甘肃省地震应急预案》和《嘉峪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指挥机构
 
  得到临震预报和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立即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指挥全市抗震救灾工作。
  (一)、指挥部
  总指挥:主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军分区副司令员
       酒钢(集团)公司主管副总经理
       四0四厂主管副厂长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地震局局长
  成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市财政局局长、市商务局局长、市公安局局长、市建设局局长、市民政局局长、市教育局局长、市科技局局长、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局长、市卫生局局长、市交通局局长、市水务局局长、市粮食局局长、市城区工作办公室主任、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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