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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关于成都市2006年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4-21
【实施日期】 2006-04-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关于成都市2006年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关于《成都市2006年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成都市2006年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全面落实省政府下达的各项防治工作任务,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14号)、国家《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重点项目规划纲要》(国办发(2004)59号)、《四川省血吸虫病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综合治理血吸虫病工作方案》(成府发(2004)2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文件精神,现就2006年全市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防治工作任务
  (一)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认真贯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科学防治”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做好血吸虫病重大疫情预防和控制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加快我市实现国家血吸虫病阻断标准工作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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