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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医保工作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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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2006〕65号
【发布日期】 2006-04-21
【实施日期】 2006-04-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医保工作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
 
 
各城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卫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医保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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