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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与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陇政办发〔2006〕36号
【发布日期】 2006-04-21
【实施日期】 2006-04-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与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工作的通知
陇政办发〔2006〕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  随着我市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深入,中小企业与非公有制经济已逐步成为我市富民强市的主导力量。做好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工作,及时为各级领导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分析数据,是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制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目前,我市中小企业与非公有制经济机构和职能整合工作市一级已经完成,统计工作正在理顺,而各县(区)中小企业管理职能还未理顺,加大了统计监测分析工作的难度。为了加强我市中小企业与非公经济统计工作,理顺中小企业与非公经济统计关系,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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