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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企业环境污染限期治理任务及淘汰窑径3米以下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漯政〔2006〕43号
【发布日期】 2006-04-23
【实施日期】 2006-04-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企业环境污染限期治理任务及淘汰窑径3米以下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的通知
漯政〔2006〕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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