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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打击非法制造、买卖、储存、持有、私藏各类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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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粤公通字[2006]172号
【发布日期】 2006-04-23
【实施日期】 2006-04-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打击非法制造、买卖、储存、持有、私藏各类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  为加强枪支、弹药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制造、买卖、储存、持有、私藏各类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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