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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2006学年度校历》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4-24
【实施日期】 2006-04-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委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2006学年度校历》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有关局、公司教育部门:
  现将《上海市中小学2006学年度校历》印发给你们,请通知所属中小学按照执行。
  一、第一学期
  本市中小学均于2006年9月1日开学,2007年2月2日结束,全学期共23周。寒假从2007年2月3日开始,2月25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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