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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物价局关于规范非机动车辆看管收费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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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济南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济价检字[2006]46号
【发布日期】 2006-04-24
【实施日期】 2006-04-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济南市物价局关于规范非机动车辆看管收费管理的通知
济价检字[2006]46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公安分局,济南市非机动车停车场:
  根据“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受理的群众投诉情况,目前非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投诉较多,主要问题是:1、超标准收费。自行车、电瓶助力车看管费应为每天8时至20时(含20时)每辆每次收取0.20元,但不少停车场实际执行自行车每辆每次收取0.30元、电瓶助力车每辆每次收取0.50元;自行车、电瓶助力车看管费每天20时至次日8时(含8时)每辆每次应收取0.50元,但是有部分停车场却收取自行车、电瓶助力车看管费每辆每次1.00元。 2、部分停车场没有按规定悬挂标价牌,实行明码标价。3、部分停车场没按规定出具收费票据。
  “五一”节将至,为规范我市停车场的收费行为,维护群众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环境。望各停车场严格按照济南市物价局、济南市公安局颁发的《关于调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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