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现将《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构建我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加快发展我市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意见》(甘政发(2006)6号),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 农村义务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方针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