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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启用新版北京市财政性票据和开展重新审核北京市财政性专用票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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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财综[2006]739号
【发布日期】 2006-04-24
【实施日期】 2006-04-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启用新版北京市财政性票据和开展重新审核北京市财政性专用票据工作的通知
京财综[2006]739号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性票据的管理,北京市财政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启用新版北京市财政性票据和开展重新审核北京市财政性专用票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6年7月1日起,除北京市财政性专用票据外,在全市范围内启用由北京市财政局统一监制的新版北京市财政性统一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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