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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台州学院试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复函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价费〔2006〕116号
【发布日期】 2006-04-24
【实施日期】 2006-04-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台州学院试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复函


台州学院:
  你院《关于实行学分制收费的请示》(台学院(2005)41号)悉。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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