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定市区城市防洪二期工程管理用地范围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河府办〔2006〕27号
【发布日期】 2006-04-24
【实施日期】 2006-04-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定市区城市防洪二期工程管理用地范围的通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