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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县县城路灯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  
【发文字号】 新政〔2006〕27号
【发布日期】 2006-04-24
【实施日期】 2006-04-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县县城路灯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集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新县县城路灯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新县县城路灯管理办法

第一章  总  则
  第一条  为加强县城路灯管理,提高城市建设品位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 本《办法》所称路灯范围包括县城规划区内路、街、巷路灯以及公园灯、高架灯等公共场所照明灯、景观灯。路灯管理包括灯的规划、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  县城规划区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 部门职责
  第四条  县城路灯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分别由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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