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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湾南岸近海水域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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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泉政文〔2006〕121号
【发布日期】 2006-04-25
【实施日期】 2006-04-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湾南岸近海水域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泉政文〔2006〕121号    

鲤城区、石狮市、晋江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十三届人大第七次会议《关于加快近海水域环境污染治理的决议》,经市政府第83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市环保局制定的《泉州湾南岸近海水域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泉州湾南岸近海水域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06年1月,泉州市人大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快近海水域环境污染治理的决议》。针对泉州湾南岸近海水域污染较为严重,群众对泉州湾石狮市蚶江镇水头村一带海域周边环境问题反映强烈。为此,1月13日,泉州市环保局委托华侨大学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所研究编制《泉州湾南岸近海水域污染专项整治方案》。整治范围为泉州湾晋江口南岸至石湖码头连线以内的海域,以及该区域近岸的溪流,沟、渠,主要有:九十九溪、南高干渠、南低渠、砌田沟、普照溪、梧桐溪、缺塘溪、梧桉溪、都宫溪以及石狮市区的东、西排水沟。2月28日上午,市环保局组织专家和鲤城区、晋江市、石狮市人民政府及市政府办、建设局、城乡规划局、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市政公用事业局等单位对该《整治方案》进行技术评审,并邀请市人大常委会环城委参加,市政府王亚君副市长到会并提出了具体的修编意见。在此的基础上,提出《泉州湾南岸近海水域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泉州湾南岸近海水域水环境现状

  (一)泉州湾南岸近海汇水区内各地表水体已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除南高干渠外,其他地表水体水质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质标准,已超过地表水域功能区划标准,超标因子中主要是CODCr、氨氮、总磷。

  (二)受入海地表径流的污染影响,各主要入海排污口附近海域无机氮、活性磷酸盐、COD均超过《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二类水质标准,为四类水质或超四类水质。以无机氮、活性磷酸盐超标最为严重。

  (三)泉州湾南岸近海海域底质有机质超标,海域底质受到有机物污染。

  二、泉州湾南岸近海水域主要污染源

  根据泉州湾南岸近海水域污染调查结果表明,城镇生活污染源为主要污染源,其次是工业污染源、畜禽养殖污染源、农田径流污染源和水产养殖污染源。

  (一)生活污染源

  至2005年底,泉州湾南岸近海水域汇水区域内人口规模约79.68万人(晋江为48.38万人,石狮为31.30万人)。生活污水年排放量7271.9万吨,COD年排放量18179.8吨,氨氮年排放量1817.7吨。COD和氨氮分别占整个汇水区域COD和氨氮年排放量的88.7%和86.20%。生活污染源是主要的污染源。

  (二)工业污染源

  根据调查,泉州湾南岸近海水域汇水区域内有晋江市34家工业企业和石狮市4家工业企业,工业污染源主要集中在印染、水洗、制革和造纸等行业,年废水排放量573.8万吨,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为:COD1721.4吨、氨氮172.1吨,分别占整个汇水区域COD和氨氮年排放量的8.40%和8.16%。

  (三)畜禽养殖污染源

  主要来源于规模化养殖场和农村散养户,汇水区域内共有饲养生猪18869头(鸡、鸭、牛、羊分别折算成猪),COD年排放量323.6吨,氨氮年排放量64.81吨,分别占整个汇水区域COD和氨氮年排放量的1.58%和3.07%。

  (四)农田径流污染源

  主要来自流域内农业生产中施用化肥、农药产生的农田径流污染,COD年排放量270.6吨,氨氮年排放量54.1吨,分别占整个汇水区域COD和氨氮年排放量的1.32%和2.56%。

  (五)水产养殖污染源

  泉州湾南岸海水养殖主要为晋江陈埭和石狮蚶江两个养殖区,主要养殖品种为蛏苗、缢蛏、紫菜和红膏蟳。水产养殖污染主要来自养殖户投喂饲料约有30%无法利用和贝类的排泄物,以及鱼、虾饲养中抗生素的滥用。

  三、水环境综合整治目标

  (一)近期目标(2006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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