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通告
【字体:
【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4-25
【实施日期】 2006-04-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通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2005]第25号令)的规定,为规范北京市酒类流通秩序,促进酒类市场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利益,保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将加强北京市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称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向所在地区(县)商务局办理备案登记。

  二、本通知所称酒类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体积分数)的含酒精饮料,包括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份的饮品。经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生产的药酒、保健食品酒类除外。

  三、酒类经营者应向所在区(县)商务局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一式两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可通过北京市商务局网站下载或到所在区(县)商务局领取)。区(县)商务局应自收到酒类经营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四、《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上任何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酒类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区(县)商务局办理变更手续,区(县)商务局收到酒类经营者提交的书面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五、《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自酒类经营者经营资格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被注销登记或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自动失效。

  六、酒类经营者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买卖或骗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

  七、酒类经营者(供货方)在批发酒类商品时应填写商务部统一格式的《酒类流通随附单》(以下简称《随附单》),详细记录酒类商品流通信息。《随附单》随附于酒类流通的全过程,单随货走,单货相符,实现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

  啤酒类商品暂不实行《随附单》制度。

  八、酒类经营者采购酒类商品时,应向首次供货方索取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限生产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酒类商品经销授权书(限生产商)等复印件。对进口酒类商品还应索取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和《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复印件。

  九、酒类经营者应建立酒类经营购销台帐,保留3年。

  十、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

  十一、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向当地商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举报、投诉违反《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行为,一经查实,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办理酒类流通登记备案手续及其他具体事宜以各区(县)商务局网站通知为准。

  特此通告。

北京市商务局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

关于印发《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和"随附单"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

各区县商务局:

  现将《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和"随附单"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四月十三日

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和"随附单"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

办理备案登记表的程序和方法

(一)备案登记工作公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区县商务局要将申报程序、材料要求、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经办人(或代办人)、负责人等情况在网上和办公地点公示,通过多种方式使酒类经营者了解受理时间、地点、程序,需要提交的材料和咨询电话。工作量大的区县,建议:先批发,后零售或分片分时办理,避免集中办理排队等候时间长的问题。

(二)领取登记表。《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可由酒类经营企业从商务部、市商务局网站下载。区县商务局在办理地点应提供符合商务部要求的《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

(三)填写登记表。酒类经营者应认真阅读《登记表》所附条款,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登记表》,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

(四)提交。酒类流通经营者应将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登记表》(一式两份)和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提交登记备案工作人员。

(五)审核登记。备案工作人员应自收到酒类经营者提交的材料后,及时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备案登记手续,并将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后的《登记表》发还给酒类经营者一份,另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各单位不得为无酒类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和不符合规定的酒类商品经销企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未通过备案登记审核的,也要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酒类经营者,并说明原因。

(五)建档和信息报送。备案机关要完整准确地记录和保存酒类经营者的备案登记信息和登记材料,建立备案登记档案,并于每双月10日前按业态分类向市商务局报送备案登记信息表(附表样,可从市商务局网上下载),也可向社会公布。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