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做好杭州市名中医学术继承工作半年度考核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杭卫发〔2006〕110号
【发布日期】
2006-04-25
【实施日期】
2006-04-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做好杭州市名中医学术继承工作半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区、县(市)卫生局、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杭州第四医院、杭州市红会医院、杭州市中医院:
继承名中医学术思想和临证经验,培养名中医学术继承人,是中医药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市自2005年10月开展杭州市名中医学术继承工作时间已有半年,根据《杭州市名中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