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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国家强制性实施QS认证食品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阿政办发[2006]23号
【发布日期】 2006-04-25
【实施日期】 2006-04-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国家强制性实施QS认证食品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根据《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强制性实施QS认证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行署办传发[2006]3号)和全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实行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食品市场经营循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人我市大旅游大开发和实施生态立市、旅游兴市的高度,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加大食品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全面推进食品市场监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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