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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濮政〔2006〕25号
【发布日期】 2006-04-25
【实施日期】 2006-04-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
濮政〔2006〕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破除封建陋习,倡导社会新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现就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
  殡葬改革对于倡导先进文化,净化社会生活,提高全民素质,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它是对传承几千年根深蒂固的丧葬习俗的挑战,是一场重要的社会改革。各级各部门都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狠抓各项殡改工作措施的落实。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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