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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政局关于建立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意见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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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京政发[2006]15号
【发布日期】
2006-04-25
【实施日期】
2006-04-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政局关于建立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市民政局《关于建立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并组织实施。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关于建立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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