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06〕3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省政府已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省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现将《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核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办发(2005)37号文件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