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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取用水和水资源费征收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的通告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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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4-25
【实施日期】
2006-04-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取用水和水资源费征收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的通告
为强化我市水资源管理工作,促进节约型城市建设,市政府决定,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及《齐齐哈尔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自5月初至8月末止,在各县(市)、区开展取用水和水资源费征收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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