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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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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永政办发〔2006〕10号
【发布日期】
2006-04-25
【实施日期】
2006-04-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永政办发〔2006〕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洞林场、回龙圩管理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永州市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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