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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防震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内府办函〔2006〕44号
【发布日期】 2006-04-25
【实施日期】 2006-04-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防震工作的通知
(内府办函〔2006〕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06]59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防震减灾工作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意义
  地震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的严重自然灾害。我市虽地处VI度地震烈度区,但紧邻自贡VII度和重庆荣昌VII度地震区,市中区、威远与自贡交界处和隆昌与荣昌交界处经常发生地震。解放以来虽然我市从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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