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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建立江西省针灸临床网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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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赣卫中字〔2006〕9号
【发布日期】 2006-04-25
【实施日期】 2006-04-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建立江西省针灸临床网络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中医院:
 为贯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的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提高我省针灸临床技术水平,促进我省针灸事业发展,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经筛选、论证,决定建立以江西省中医院针灸康复部为中心、九江学院附属医院等45所全省县级以上医院针灸科为基点的江西省针灸临床网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做法
  (一)目的:振兴发展针灸事业,做大做强全省各级医院针灸科,切实提高针灸学术技术水平,形成“北看天津针、南看江西灸”的局面,为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作出积极贡献。
  (二)做法:依靠中心技术优势,将各基点组成开放有序的学术和临床诊疗整体,实现各级医院针灸科的临床联合和协作。中心通过网络系统与各基点密切联系,指导各基点的针灸临床治疗方案;各基点通过网络系统与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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