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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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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4-26
【实施日期】
2006-04-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古树名木,是我国林木资源中的瑰宝,也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的珍贵遗产。河洛地区是中国文明的发源地,历史悠久,散生或群生的古树名木为数众多。但是,近年来频繁出现的盗伐、倒卖、非法移植等破坏古树名木的现象严重威胁着我市的古树资源。为进一步保护好我市的珍贵古树资源,现就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保护古树名木的自觉性。古树名木不仅是悠久历史与文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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