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阿拉善盟粮食供给应急预案的通知 三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开发区,各大企业: 现将修改后的《阿拉善盟粮食供给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阿拉善盟粮食供给应急预案的通知》(阿署办发(2003)66号)同时废止。 2006年4月26日 阿拉善盟粮食供给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保证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严重传染病蔓延或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粮食供给,防止市场粮价过度上涨,主要粮食消费品种脱销断供,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及时、有效地实施调控,稳定市场,消除恐慌,稳定社会,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粮食应急工作原则 (一)按照粮食工作盟、旗长负责制的要求,当出现区域性粮食紧急情况时,当地政府应切实承担起责任,采取应急措施,稳定市场、稳定社会,同时,必须尽快报告上一级政府。 (二)本预案在盟行署的统一领导下实施,各旗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行动,局部服从整体,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 第三条 为保证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全面实现预期的调控目标,各旗人民政府要事先做好以下工作: (一)增加投入,加快建立反应灵活的粮情监测预警预报体系; (二)合理设计应急粮食运输的流向、流量、流速,应急粮食加工的品种、数量、库存,应急粮食销售的时间、价格、办法,指定承担粮食应急任务的运输、加工、销售企业,相应规定应急工作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粮食市场紧急状态的确认和预案的启动。 (一)因自然灾害、地震、传染病蔓延,战争或其它突发事件,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启动本预案。 1、紧张状态。市场粮食供应较为紧张,群众争购粮油,情绪不稳定,巴彦浩特、额肯呼都格、达来库布、吉兰泰四个市场粮食价格持续一周内上涨20—50%。 2、紧急状态。市场粮食供应十分紧张,群众抢购粮油并出现恐慌,巴彦浩特、额肯呼都格、达来库布、吉兰泰四个市场粮食价格持续一周内上涨50%以上。 3、特急状态。市场粮食供应极度紧张,群众十分恐慌,抢购现象严重,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涨100%以上,部分地区出现脱销。 (二)《阿拉善盟救灾预案》启动时,本应急预案随即启动,并按以上三条确认紧急状态。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