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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 2006年“五一”劳动节期间全市政务值班工作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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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牡政办综〔2006〕19号
【发布日期】
2006-04-26
【实施日期】
2006-04-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 2006年“五一”劳动节期间全市政务值班工作的通知
(牡政办综〔2006〕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做好2006年“五一”劳动节期间的全市政务值班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和社会安全稳定,及时处理好节日期间紧急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保证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节日放假安排及政务值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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