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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自治州治理教育乱收费局(委)际联席会议制度并成立办公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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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伊州政办[2006]59号
【发布日期】 2006-04-26
【实施日期】 2006-04-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自治州治理教育乱收费局(委)际联席会议制度并成立办公室的通知
伊州政办[2006]59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口岸、伊犁河新区管委会:
根据全国、自治区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州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自治州纪委同意,由州教育局、州人民政府纠风办、监察局、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局、审计局、文体局(新闻出版局)等七部门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局(委)际联席会议制度。局(委)际联席会议由教育局和自治州纠风办牵头。局(委)际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日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局(委)际联席会议的职责:研究制定自治州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实施意见;讨论研究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成员单位制定相关政策、规定;加强对各县市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向自治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厅(局)际联席会议和自治州提交治理工作报告。
  二、局(委)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了解掌握和汇总分析州直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加强调查研究,起草相关文件和规定,及时向局(委)际联席会议提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实施对各县市治理教育乱收费情况的督促检查。
  三、办公室分组及人员组成:办公室下设综合、督导两个组,日常工作由州教育局、州人民政府纠风办两个牵头部门具体领导。办公室其他工作人员由局(委)际联系会议各成员单位派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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