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名牌战略工作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汴政〔2006〕29号
【发布日期】 2006-04-26
【实施日期】 2006-04-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名牌战略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实施名牌战略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选择,也是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一项重大举措。“十一五”期间,我市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大力实施名牌战略既是满足市场需求、扩大出口、改进经济增长方式的关键,也是增强全市经济整体竞争力,加快振兴开封的内在要求。根据国家、省实施名牌战略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名牌战略的重要意义
  名牌产品反映着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经济实力和科技发展水平。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对加快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步伐,实现速度与结构、质量与效益的统一,引导全社会合理利用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走可持续发展和质量效益型道路具有重要意义。实施名牌战略是实施工业强市战略的需要,是实现开封复兴的必然选择,必须一以贯之,强力推进。建设工业强市需要有一批主业突出、管理先进、核心竞争力强的名牌优势企业作支撑。要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才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盘活存量,扩大增量,发展民营,优化环境,继续推进工业结构调整,不断提升我市工业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技为先导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