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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春季防火和五一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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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哈密地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哈市府办发〔2006〕80号
【发布日期】 2006-04-26
【实施日期】 2006-04-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春季防火和五一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哈市府办发〔2006〕80号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哈密市春季防火和“五一”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有效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哈密市政府研究,现就认真做好我市春季防火和“五一”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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