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沁阳市2006年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意见的通知 沁政〔2006〕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沁阳市2006年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沁阳市人民政府 二00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沁阳市2006年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意见 2006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沁阳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实施意见的通知》(沁政(2005)5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主线,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使政府各项工作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进一步推动我市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认清形势,增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国务院《纲要》明确提出用十年时间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执政能力、执政方略、执政方式在认识上的一次飞跃,也是我国在政府法制建设理论和实践上的一个重大突破,对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6年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责任感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