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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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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2006〕文124号
【发布日期】
2006-04-26
【实施日期】
2006-04-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赛岐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4)1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闽政(2004)25号)》和《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全省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后干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委组通(2004)9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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